消防氣瓶檢測多少年一次?
氣體滅火系統(七氟丙烷、高壓二氧化碳、 IG541等)在目前各行業的應用中已日益普遍,圖書館檔案房、信息機房、配電房等重點保護區都已采用氣體
滅火系統來保護。 消防氣瓶長期使用過程中 ,瓶體會因為外界污染受到腐蝕而變薄,也會因為瓶體內有水分或其他雜質腐蝕鋼瓶而出現裂紋,若遇高熱,
容器內壓增大,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。根據國家消防規定,消防氣瓶必須進行定期全面檢測。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頒布的《氣瓶安全技術監
察規程》明確要求消防氣瓶必須進行定期檢測。規定如下:
7.4.1 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
氣瓶的檢驗周期不得超過本條規定。
第7.4.1.1條規定 鋼制無縫氣瓶、鋼制焊接氣瓶、鋁合金無縫氣瓶:
(1)盛裝氮、六氟化硫、惰性氣體及純度大于等于99.999%的無腐蝕性高純氣體的氣瓶,每5年檢驗1次;
(2)盛裝對瓶體材料能產生腐蝕作用高的氣體的氣瓶、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,每2年檢驗1次;
(3)盛裝其他氣體的氣瓶,每3年檢驗1次。
第7.5條規定 提前檢驗
使用過程中,發現氣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應當提前進行定期檢驗;
(1)有嚴重腐蝕、損傷或者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的;
(2)纏繞氣瓶纏繞層有嚴重損傷的;
(3)庫存或者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后使用的;氣瓶在使用過程中,發現有嚴重腐蝕、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,應提前進行檢驗。庫存和停用
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,啟用前應檢驗。
據上述規定,氣體滅火系統(常見有七氟丙烷、IG541及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)3年一檢,氮氣瓶5年一檢。為保障氣瓶安全,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
和財產損失,消防鋼瓶使用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,按要求定期進行鋼瓶檢測和維護,對不合格氣瓶進行及時維修或更換處理。確保消防產
品安全、可靠。